西安碑林:推动速裁试点办案81件

02.11.2015  15:39

今年轻微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积极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严格审查标准,确保程序规范性。 该院确定标准,制定规范,要求办案人对于在侦查阶段启动速裁程序的案件,严格审查,符合标准的简化诉讼流程,加快办案速度,确保在8个工作日内起诉至法院。发现有不符合速裁程序的情形,及时终止速裁程序,按照正常公诉流程逐步审查,做到简化流程不简化权力,缩短办案时间不缩短办案质量。经过认真审查,对公安机关启动但不符合速裁条件的10件案件终止速裁,转入正常诉讼程序。

把握适用范围,提升办案主动性。 速裁工作主要适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自愿认罪,当事人对法律适用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的案件。在速裁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院中心作用,不片面依赖公安机关启动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适用速裁程序,加快案件流转速度。今年该院在审查起诉中自行启动速裁程序的案件39件,占全部速裁案件48%。

注重协调联动,促进工作有效性。 加强与公安、法院及时沟通,公安机关启动速裁程序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退出程序时,及时告知解决问题。起诉至法院的速裁案件,及时与法院沟通,关注案件进程,敦促案件办理,出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速裁程序顺利进行。

截止10月底,该院共办理速裁案件81件82人,按照速裁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审结判决77件。

(作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 赵焜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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