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娃娃异地就餐遭摔伤汉台工商调解纠纷获赔偿
17.10.2014 11:2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国庆小长假后上班第一天,一大早,工商汉台分局西环路工商所的办公电话突然响起,“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的女儿获赔二千元的损失费,都是你们的功劳,太谢谢你们了”,电话里响起消费者张先生热切的声音,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国庆放假前一天,该所工作人员正准备下班,一名男子急促的在电话里讲道:事情是他们造成的,害的我女儿从秋千上摔了下来,如果他们不给予合理赔偿,明天是国庆节,我就上他们店里去闹……。凭多年的工作经验,知道这不是一起简单投诉,于是一边安慰消费者别着急慢慢把事情经过说清楚,一边赶紧作好记录,原来家住略阳县的张先生与9月29日带着2岁半的女儿在汉台区某快餐厅就餐过程中,女儿在餐厅游乐场荡秋千玩耍时,因绳子一边突然断掉,从秋千上摔了下来,擦破了脸皮,张先生找餐厅老板赔偿,但餐厅老板只承担医疗费,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向西环路工商所投诉。
该所工作人员一边电话安抚张先生赶紧送孩子到医院治疗,不能因一时在气头上做出过激之事;一边安排片区执法人员着手调查了解该餐厅事件现场详细经过。通过调查了解,此事件确实是因为餐厅服务设施原因造成的。经耐心细致的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有关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以及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
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调解工作,最终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店家除承担全部住院医药费外,一次性补偿申述人现金2000元。此次调解使这起异地消费投诉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7.10.20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