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合检查

12.11.2015  10:02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顺利实施,2015年11月2日至7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派出检查组,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和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5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达南京、芜湖、九江、黄冈、武汉、岳阳等6市。在南京,查看了江苏省南京板桥基地、综合执法平台,乘船巡查南京市水域;在芜湖,查看了芜湖市采砂管理基地,乘船巡查芜湖市水域;在九江,查看了九江市综合执法基地、砂场整治现场、砂石集散中心、庐山区拆解采砂船现场;在黄冈,查看了浠水县执法基地,乘船巡查戴家洲水域;在武汉,乘执法船巡查长江二桥至白沙洲水域;在岳阳,查看了岳阳市采砂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每到一地,检查组现场查阅各地采砂管理日常巡查、值班记录、执法案卷等文件资料。检查组还与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省水利厅和相关市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一年来,在长江中下游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重视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长江海事、航道、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共同维护了长江河势稳定、保障了防洪和通航安全,目前长江河道采砂秩序总体可控,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检查组强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砂石供需矛盾长期存在,采砂能力严重过剩,涉砂法规急需完善,部门合作还需深化,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采砂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深水区,需要以创新的思维逐步破解困扰采砂管理工作的各种难题。

      检查组要求沿江各地及相关部门,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采砂管理工作重要性、敏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认真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责任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涉砂法规建设力度,贯彻落实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合作,研究细化合作措施,把合作机制落实到基层,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加强采砂监管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建设,逐步提高综合执法能力,实现涉砂信息共享;五是进一步加强对涉砂船舶整治的研究,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精准打击;六是进一步加强采砂管理宣传,正面引导和教育涉砂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