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方肥料的生产经营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
07.03.2016 14:52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根据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农业部《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配方肥料的生产经营需要办理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和省级肥料省级登记证。但是为了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到“现混现用”型配方肥料的生产经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治理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3年印发的《关于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的意见》(农农发[2013]1号)规定,针对年配肥服务能力在2万吨以下或每小时2.8吨以下的基层小型智能化配肥服务网点,以农民购买的原料为基础肥料,按照农民施肥配方进行智能化掺混,掺混后不进入市场流通,不纳入复混肥料生产许可和肥料登记范畴。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7.03.201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