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撒酒疯至交通阻塞 被举报后因酒驾终领刑受罚

24.11.2014  12:37
        陕西法院网讯  男子因停车与他人发生争执致交通阻塞,后经举报被查系酒驾。近日,@志丹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章亚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0月9日,章亚在志丹县开发区永3井场与朋友吃饭,喝了四五瓶白酒后,章亚独自驾车行驶至志丹县双河乡川妹子大酒店门口,因停车与他人发生争执致交通阻塞,后经人举报其醉驾,章亚被公安机关民警带走。经陕西省西安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章亚血醇浓度为270.29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亚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并从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70.29mg/100m1,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其危险驾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