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拉杆断裂酿事端,县消协依法调解讨公道(陇县)

06.11.2014  10:41

家住陇县城关镇穆家寨村的赵某近年来一直在北京打工,今年秋播回家探亲期间于8月14日在陇县超动力车行以3600元价格购买某品牌电动三轮车。10月31日上午,其妻驾车送孙子上幼儿园途中,车底连接拉杆突然断裂导致车辆侧翻,婆孙俩人不同程度受伤。赵某得知消息后,立即从北京返回,气冲冲的去车行找店主理论,店主人齐某一听人伤车毁,怕事态严重难以承受,就对赵某说:如果你去鉴定事故是由电动车质量问题直接导致的,该赔多少我就赔多少,否则你爱去哪告去哪告,双方意见不一,不欢而散。

万般无奈之下,赵某11月3日中午来到陇县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立即派员调查走访,消费者陈述的事实确实存在,只是两个伤者病情并无大碍,只需门诊治疗回家休养即可;电动车基本报废。

调查清楚基本事实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分别与经销商、消费者进行了交谈,打消了经销商先鉴定分清责任再处理以及消费者漫天要价的思想,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达成了以下三点协议:一是经销商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电动自行车一辆;二是经销商支付伤者医院检查、治疗1330.30元,支付伤者护理费、误工费、以及消费者赵某往返北京的火车费等3369.70元,合计4700元;三是本事故一次性处理,双方当事人不再相互追究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