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县委从七个方面采取二十项措施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

28.05.2015  17:20
      在日前完成的西乡县县、镇机构改革中,撤乡并镇后该县15个镇全部设专职主席,新设立的城南、城北街道办事处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处,设专职主任,镇(街道办)人大设立人大办公室,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这是西乡县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呈现的一大亮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委、汉中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西乡县县委在精心研判该县人大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近日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从七个方面采取二十项切实措施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成为西乡人大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县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两次人大党组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专职委员、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镇(街道)人大主席(联络处主任)列席县、镇党委会议和参加县、镇重大活动制度。       二是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三是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县、镇两级政府在区域发展规划变改、城乡建设规划调整、大额财政资金使用、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土地矿产资源配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实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同级人大报告。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县法院副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县人大常会报告一次履职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健全代表履职信息化服务平台和代表履职激励、约束等机制,不断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五是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年龄结构,科学核定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县人大常委会设人事代表联络、内务司法、财政经济预算、社会事务等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把人大干部的配备、培养、交流、选拔和使用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六是加强镇(街道)人大工作。镇党委要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依法支持和保证镇人大各项工作和代表活动开展。       七是强化对人大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县、镇(街道)财政要把同级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正常开展。要把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县委中心组、县委宣传部门以及各新闻单位的重要任务,健全新闻发布、工作通报等人大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李隆杰  姚景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