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零售药店处方药监管工作

30.01.2015  20:57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消除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的隐患,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采取五项措施,强化零售药店处方药监管工作。
  一是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加强学习。自行组织质量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处方药销售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认识,规范销售处方药。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对未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处方药开架销售注射剂、抗菌素、抗病毒药等处方药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三是加强驻店药师的管理,严格处方审核。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必须在岗,严格处方审核、签字后调配销售,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四是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严格凭处方按规定数量销售。对于确不能留存处方的,可以在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的指导下,凭购药者病历上的医嘱登记销售,并填写“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表”。五是加强公众对“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滥用处方药危害的认识。

截止目前,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8家,对8家企业责令改正,对2家企业给予了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下一步,铜川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将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严厉打击药师不在岗和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渭南市开展疫苗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疫苗流通环节秩序,食品药品监管局
延安市黄龙县扎实开展夜市专项检查
为深入推进全市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飓风行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