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 陕西采暖区部分水泥企业将错峰生产
26.11.2016 13:07
本文来源: 华商网
为合理缩短水泥装置运转时间,降低雾霾发生几率,自12月1日起,我省采暖地区部分水泥生产企业将错峰生产。昨日,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省环保厅和省工信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错峰生产的范围是陕西省内所有采暖地区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但承担居民供暖、系统处置城市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熟料生产线可不进行错峰生产。
具体安排为: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榆林六市26户企业、39条熟料生产线,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10日开展错峰生产,停止水泥熟料生产时间不少于90天。华商报记者 杜鹃
编辑:靳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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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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