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醉驾好友刑满释放接风 自己宴后醉驾也领刑

24.03.2015  18:08
        陕西法院网讯        好友因醉驾被判拘役刑满释放当日,叶志付与朋友为其设宴接风,孰料,酒足饭饱后他仍心存侥幸驾车回家,被交警查扣,领刑受罚。3月23日,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叶志付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8月12日,郑某因醉酒驾驶被判拘役刑满刚释放回家,叶志付等几人在延安某酒店设宴摆酒,为郑某接风。吃饭时,已吸取教训的郑某再三叮嘱朋友们以后坚决不能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谁料酒席散场后,叶志付却不听朋友百般劝说,执意醉酒开车回家,行至延安嘉岭大桥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扣。经鉴定,叶志付血醇浓度为278.41mg/100ml,属醉酒状态。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志付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直接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