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策创制 挖掘养老服务业发展潜能
重庆,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却拥有60 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624.52 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8.61%。老年人口呈现增速快、比例高、高龄多、社会养老负担重等特点。
“ 银发浪潮”滚滚而来,但重庆市民政人以敢于创新的改革勇气积极应对老龄化,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思路,主动创新,扎实推进,初步建立起符合实际、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养老布局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近年来,重庆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围绕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和养老机构规划布局、服务管理、扶持发展等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重庆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主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纲要》《重庆市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全面规划部署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力的政策支撑和合理的布局设计。
完善的政策体系,引领重庆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截至2014 年底,全市城乡养老机构共有1408 所,床位16.8 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7 张。此外,市属第一社会福利院国家级养老示范机构一期工程和市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失能老人休养楼以及6 个区县的社会福利中心已全面建成,100 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程基本完工,1021 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减负”助推民办养老机构发展
重庆市还先后出台政策为民办养老机构“ 减负”,不但明确民办养老机构在建设用地、税费减免、人员培训等8 个方面的具体扶持措施,市财政每年还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000 万元,对民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床位分别按每张4000 元和1000 元的标准发放建设补贴。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2014 年该市又规定,新建、扩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 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租房改建的,每张床位补贴1000 元;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在此基础上,渝中、江北、南岸等20多个区、县也出台了本地区的配套扶持政策。渝中区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本区户籍老人的,每张床位每月给予200 元的运营补贴;接收本区户籍“三无”老人的,每张床位每月给予600 元的运营补贴。江北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新建床位,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由区财政增加5000元建设补贴。
“以奖代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为进一步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让老年人有更多方便快捷的选择,重庆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提出“ 七个一”建设标准,即建立一套涵盖社区全部老人的基础资料、建设一个活动场所、配置一批设施设备、建立一支专业队伍、开通一条求助热线、创建一套服务标准、制定一套管理办法,并鼓励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该市还制定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服务基本规范》《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不但明确了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娱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还规定对符合建设规范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市级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适当补助。2014 年,市级补助标准由每个10 万元提高到20 万元,全年共安排资金4105 万元,用于扶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221 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并于去年12 月中旬全部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