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重新修订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考核评比实施方案

21.03.2016  10:04
为规范我市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服务群众质量,力争实现零投诉的目标,尾气中心重新修订环保标志考核评比方案。新修改方案对点位人员配备、环保标志领用、标志发放程序、车辆信息录入、车辆信息登录、数据统计分析、标志资料整理、标志发放管理、作废标志管理、特殊车辆处理、窗口服务质量和业务理论学习等内容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并对考核评分细则进行了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