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出台重点建设项目和中省投资项目考核暂行办法

25.11.2016  20:06

  为了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落实重点项目策划建设目标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加快发展,近日渭南市发改委会同市考核办出台《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中省投资项目考核暂行办法》(渭考办发〔2016〕30号),该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在延续以往市级重点项目考核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四个方面:

  一是聚焦重大项目策划。对重大项目策划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由以前的5分提高至20分,突出考核工作机构、策划经费、策划目标任务落实以及项目策划的质量和深度,引导各县市区主动解决重大项目策划不多,质量深度不够等问题。

  二是聚集中省投资项目争取及推进。重点考核每年争取到总投资为500万元以上且使用中省预算内资金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季度侧重考核项目开工情况,年终考核争取中省投资项目的数量规模和开工情况,主要解决资金到位和项目落地缓慢的问题。

  三是聚焦市级职能部门五项审批服务。此次除对承担重点项目的市级部门按投资进度进行考核外,重点突出对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结市级重点项目及前期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结率,畅通绿色通道,解决“放管服”力度不够的问题。

  四是聚焦项目信息沟通、强化“三项机制”落实。该办法对市级重点项目开工竣工等重要节点信息报送、“发改动态”手机报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将省级重点项目、工业产业项目、中省“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或专项规划项目启动开工等纳入奖励考核制度,激励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单位和个人。将跨区域项目要素环境保障、未开工项目或进展缓慢项目等情况纳入倒扣分,鞭策不作为、不会为、不敢为的项目服务单位和个人。

  该考核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强中省投资项目稽察,保障中省“十三五”重大项目和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追赶超越发挥重大作用。

  信息来源:渭南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