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

27.10.2015  11:33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审核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037006

二、项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十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

(二)《陕西省气象条例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下列气象设施建设,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按照项目相应审批权限,经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一)气象雷达、气象卫星地面接收系统和其他大型探测设施;(二)卫星通信等大型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三)进口国外大中型气象仪器、设备;(四)省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气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