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三方面入手规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6.10.2015  08:50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管理的同时,积极推进案件信息的适度公开,取得良好的效果。

规范案件填录,实现信息资源价值最大化。 该院案管办在进行案件填录时,除绝密等级外,均应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录入,保持网上、网下一致。要求案件信息必须完备。在录入案件信息时的每个案卡数据项全面、准确、规范、及时填录。在填录过程中做到每份法律文书制作规范。实现以公开为契机,规范案件信息填录。

做好相应案卡和法律文书公开节点控制。 对照案件信息公开内容的设置和要求,将必须公开的案卡数据项设置为必填项,对承办人分配到案件后启动程序性信息公开设置控制节点。同时对每一份可能涉及公开的法律文书启动公开操作设置控制节点,对于申请不公开的理由,由案管部门查看监管。

注重信息做好风险防控。 该院在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注重信息做好风险防控。积极应对,不能回避。把提升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及时、有力、有利的应对措施,通过对网络信息应对能力的培养和网络应对机制的建立,有效提高一线检察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网络信息引导能力公开公正司法能力。

(作者: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冯婷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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