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水厂路设便民摊点 管理费太高引不满

17.12.2014  12:56

    “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之前每天收三五块钱还可以接受,现在一下子涨到了10块钱。”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水厂路的摊贩反映,因为成立了便民摊群点,摊位费大涨,他们很难接受。

    摊位费涨价 按月收压力大

    金台区水厂路位于供电东区家属院附近,因周围有几个大型的住宅小区,长年来形成了摊群点。据在此处摆摊长达8年之久的张师傅称,最开始摆摊时是当地村民自发收费,每天1至2元;之后涨价至3至5元。张师傅说,从今年11月起,水厂路的摊点撤销了之前占道的水果摊,而且划分了摆摊区域,并给每个摊位发了“摊位证”,路边设立了“便民摊群点”的标牌,但随之而来的是摊位费要涨价的消息。

    1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水厂路便民摊群点,发现这里共有20多家摊位,包括水果摊、蔬菜摊和小吃摊。据一摊贩介绍,现在摊位费涨价后,临时摊位5~10元/天,固定摊位10~20元/天,按月交费,早点摊位费300元/月,其他全天摊位费400~500元/月。

    “现在冬天生意不好,还要一次交足一个月的摊位费,对我们来说真的太高了。”卖早点的师傅称,之前一天收三五块钱,完全可以接受,现在一次交好几百,压力很大。

    规范化管理 系公司经营行为

    对此,宝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金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俊峰介绍,水厂路便民摊群点参照“石油小区”摊群点的管理模式,解决了占道摆摊这一城市“顽疾”,也为了避免执法人员与群众直接接触发生矛盾,采取了执法部门监管、委托公司管理经营的形式,执法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承包摊群点的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主要是保洁费和摊点管理费,由专人对便民摊点的经营秩序、公共设施维护、日常保洁负责,包括不允许占道经营、负责摊群点小吃摊的卫生清洁等等。

    据了解,目前宝鸡市区共设置便民摊群点36处,大多由承包公司管理,对于村民自产自销的小商贩收费将予以减免,对于经营性质的瓜果菜商收取相应的费用。据介绍,承包公司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但收费标准没有具体规定。陈俊峰表示,目前水厂路便民摊群点正在试运行阶段,如果摊贩有意见,可以再进行协商。(记者 党扬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