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开放日邀请中学生 阳光检察照进未检工作

16.12.2014  12:34

      12月12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迎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原本安静严肃的检察院不时传出阵阵欢声笑语,原来是列电中学20多名初一学生受邀参加了“检察开放日”活动。

      孩子们随着检察官阿姨的带领,走进检察院的各个部门,在办案工作区,看到了审讯室中专用桌椅相对而放,墙壁上计时器准确无误地显示出时间、日期、室内温度等信息,房间的每一个角落都被监控摄像头尽收眼底,审讯室的墙壁、桌角等硬物,都包裹上了一层厚厚的海绵。检察官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因为情绪失控进行冲撞而特别设计的,目的是充分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

      在侦查指挥中心,同学们看到,八部显示器实时显示着审讯室内的情况,可以快速调阅和同步播放各审讯室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专门安装的高速摄像球,可360度远近任意查看审讯动态细节情况,犯罪嫌疑人的细微表情变化都逃不出检察官的眼睛。据介绍,检察机关对所有的职务犯罪审讯等办案过程都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文明办案和严格自我监督,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展示了测谎仪、远程监控系统、手机恢复系统等先进的侦查设备。

      在参观公诉科办公室时,检察官给同学们介绍了金台检察院公诉科这个优秀的团体近年来获得的荣誉,并给学生们播放了庭审录像,许多孩子说“以前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法庭审理案子,第一次知道原来真实的庭审是这样的!”检察官随即给学生们介绍了电视上看到的国外庭审与我们的庭审有所不同是因为所属法系不同,并鼓励学生们好好学习,努力进取,以获取更多的知识,这种直观、互动的方式拉近了检察官与孩子们之间的距离。

      在最后的互动座谈环节,金台区检察院安排了五名年轻干警与学生交流,针对学生们提出的他们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干警从法律的角度一一作出了解答。“父母翻看我的手机短信、QQ记录,是不是侵犯隐私权?”“学校门口小商店老是卖坏的文具给我们,我们应该怎样维权?”“我写的作文被收录进书,可是没有付给我稿费怎么办?”学生们思维活跃,一个个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的问题提出后,检察官们从法律规定出发对他们做出了耐心的解答,孩子们的的表情也慢慢由疑惑转为释然。

      这次“检察开放日”是金台检察院用法律服务群众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该院“青春路上,与法同行”法律宣讲团在区内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的一种延伸,半天的活动时间很短暂,但这就像是一颗法治的种子悄然落入学生们的心中,相信它终会枝繁叶茂参天而立。

(作者: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冯婷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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