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深入开展“金秋十月”活动 全力以赴推进执行工作

20.10.2014  12:37
        陕西法院网讯    金秋十月是各类果品、农作物丰收的季节,也是法院执行工作黄金时节。旬邑法院抢抓这一有利时期,从10月15日开始,在全院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行会战活动,强力推动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17日,仅仅两天时间,共执结案件8件,涉案标的款13余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为了使本次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彻底执结长期逃避执行、藏逸执行等疑难复杂案件,不断促升司法公信力。该院成立了以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的执行会战领导小组,整合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根据全院执行工作情况,划分5个执行区域,对每一个执行区域案件进行拉网式执行,做到案件不执结不收兵,执结不彻底的不结案。坚决用足用强执行警力,该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实施,做到依法公开执行。同时,加大执行宣传氛围,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拘留公告、曝光被执行人名单、签发限期执行令等措施,在全县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执行氛围,有力的震慑了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自活动开展以来,拘传、拘留5人,查封果库12个,冻结账款3个,共印发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张贴拘留公告120余份,曝光被执行人名单二批32人次,签发限期执行令26件。

        申请人崔民权的劳务费得到了依法保障。2011年崔民权受雇于被执行人王三娃修建住宅,2012年4月双方就劳务费进行了结算,被执行人共欠劳务费5700元,2014年7月申请人诉至法院,2014年8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14年9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劳务费5700元,但被执行人未履行调解协议,故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0月15日,在本次执行会战中,依法将该案彻底执结,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陈三民的侵权纠纷案件彻底执结。2013年3月13日,被执行人陈建文为其子在被执行人万虎勤开办的酒楼举办婚礼,申请人为其无偿帮工。事务完工后,申请人被安排到二楼入席就餐,期间,申请人与他人饮酒后,下楼时不慎摔倒受伤,住院花费共217526.29元,门诊费1441.6元。农村农村新农合疗报销149723.29,下余69244.6元。2014年6月4日,法院判决被执行人陈建文赔偿12434.19元,被执行人万虎勤赔偿20723.65元,剩余49736.76元由申请人自负。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未积极主动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10月16日,在执结活动中,使该案得到了彻底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