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委现场评审
11月15日至16日,国家认可委评审组对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西安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西北检察系统第一家通过国家认可委现场评审的司法鉴定实验室。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科技强检工作部署,以建设西部一流国家级司法鉴定实验室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基础建设,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2010—2013年建设发展规划》,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先后投资350余万元,建成了法医临床实验室、法医病理实验室、文件检验实验室等,实验室硬件装备得到明显提升。加强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组织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安排鉴定人先后多次参加高检院、司法部组织的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文件笔迹、印章鉴定能力验证,均取得通过以上的良好成绩;全员学习研究《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机构能力认可准则》,认真编写体系文件,统一记录表单格式。按照体系文件实施试运行,2013年12月,鉴定中心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并发布运行,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期间,严格按照体系要求开展鉴定工作,规范鉴定委托受理和鉴定整个操作流程,通过对人员、设备、鉴定方法、鉴定报告等方面要素进行控制,运用质量监督、质量控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委托方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实际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提出纠正措施,不断完善体系运行。
在完成两次内审和一次管理评审后,鉴定中心于2014年6月5日正式向国家认可委提交申请,涉及法医和文检两大项,包括法医病理死亡原因、死亡方式鉴定,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以及文检正常笔迹和印章印文鉴定五个小项。11月15日和16日国家认可委评审组对司法鉴定实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西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李若煜亲自参加了现场评审活动。
经过为期两天的评审,评审组认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涵盖了认可准则的各项要素,内容基本完整,质量方针、目标明确,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初步运行,实验室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能力,实验室的设施环境及设备满足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的要求,现场评审结果为通过。
西安市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工作得到了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和省院技术处的高度关注,先后有多名领导亲临现场进行具体指导。西安市院党组对认可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院领导亲自督办,在经费保障和实验室用房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鉴定中心全体人员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加班加点,积极工作,在短时间内达到了现场评审条件。
目前,西安市院正在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对个别项目进行整改,计划于12月份向国家认可委提交整改报告,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西安市院将以此次认可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验鉴定工作精细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创司法鉴定品牌,争一流业绩,更好地服务检察业务工作的发展。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