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检:制作检察建议应注意突出“六性”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延伸执法效果的重要方式,是预防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手段。为增强检察建议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结合铁检办案实践,笔者认为在制作检察建议时应注意突出“六性”:
突出检察建议内容的针对性。撰写检察建议前,办案人员要从办理的案件入手,深入发案单位开展调研,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力求问题找得全面、客观、细致、准确,要分清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重点突出,指向明确。
突出检察建议内容的专业性。铁检机关的检察建议除确保检察建议法律方面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外,还要突出铁路专业知识性强的特点,对检察建议所涉及的铁路专业技术问题,必要时召集铁路站段材料科、技术科、财务科等部门及相关铁路专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起召开分析会,实现检察建议的法律要求与铁路专业技术要求相结合,提高检察建议的“含金量”。
突出检察建议内容的说理性。检察建议在内容上要逻辑清楚,说理性强,查找问题要突出“准”字,原因分析要突出“透”字,所提建议要突出“实”字,要有理有据、可操作性强,杜绝大话、空话、套话、假话,防止被建议单位落实起来不知所以,无所适从。在发送检察建议前,办案部门要主动与发案单位的纪委联系,交换意见、征求看法,取得对方的理解与支持,发挥被建议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的责任感。
突出检察建议形式的规范性。要严格依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结合铁检工作实际,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铁路单位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预防犯罪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等方面制作检察建议,发送的对象主要是管内铁路单位、铁路司法机关,偶有地方单位。
突出检察建议的时效性。在办理案件时,以所办案件为切入口,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准确把握时机,提出建议,做到案件办理与检察建议同步进行。所提建议可能涉及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综合调研分析时,可适当延迟发送检察建议。防止案结事了,时过境迁后再发送检察建议,时效性大打折扣。
突出检察建议对外发送的统一性。在办案中,加强与其他部门配合与沟通,保证检察建议对外发送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该院其他部门针对同一案件中相同或类似问题已经发过检察建议的,其他办案部门不再重复制发检察建议,必要时可采取座谈、口头建议等其他方式予以补充。
(作者: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 巩树芳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