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铁法院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西安市行政、环境资源案件立案首日工作平稳有序

20.01.2016  13:10
        陕西法院网讯    经报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陕西高院决定,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两级三院集中管辖原由西安市、安康市两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1月18日,西铁法院在正常受理民事、刑事案件的同时,全天共接待和审查15起行政案件当事人和诉讼材料,立案首日工作平稳有序。

        为迎接此次改革工作任务,西铁法院自去年起就采取为干警配发相关法律书籍,组织业务培训,走访西安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抽调部分干警到省院学习等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增强审判能力。立案首日,西铁法院院长、主管副院长、行政一庭、行政二庭、环境资源庭庭长及部分法官驻守诉讼服务大厅,按照前期的工作预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西铁法院院长卫应举表示,该院将以受理行政、环资案件为契机,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大胆探索,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司法工作水平,坚持秉承铁路法院法官的优良工作作风,以规范的管理、严明的纪律、严谨的态度完成审执工作任务,办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