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国企改革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国资委加快国企政策性破产联席会议召开后,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国企政策性破产审理工作,认真学习文件,吃透政策规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成立了郭云龙院长负总责、杨纪禄副院长分工包抓、任平印庭长具体负责的领导机构,抽调2名业务骨干专门从事此项工作,民二庭和司法技术室人员全力以赴配合,按照国企政策性破产要求制定方案,确定案件审理进度表,使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郭云龙院长主动与市政府及国资委领导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市政府尚洪泽副市长和市国资委郭宝仓局长亲自动员、多次慰问看望审判人员,为大家鼓劲加油,经常了解审理进度,督促破产企业支持配合法院工作,并与法院领导一起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扫除工作障碍,为顺利办结国企政策性破产案件创造条件。审判人员分工负责,简化程序,加班加点,提高效率,确保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用足用活政策,注重实际效果。针对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审判人员按照院领导的要求,打破常规,立体思维,排期启动,全面推进。在立案前,应国资部门要求,提前介入,派人参加政策性破产推进会,指导拟破产企业制定破产方案、准备破产申请相关资料;立案时,考虑拟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依法减缓受理费;审理中,向破产管理人依法释明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督促管理人依法登记破产债权,清理破产财产,按程序评估、公开处置破产财产,妥善安置职工。同时,高度重视对破产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和化解工作,从申请破产前到破产终结后的各个环节,对不稳定苗头早发现、早解决。如在办理陕西省新川水泥厂破产案件中,企业职工对破产政策不理解,上百人聚集到厂机关,要求落实拖欠工资。审判法官及时向职工做了大量法律政策的释明工作,并协调清算组与企业主管部门妥善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取得了职工理解和信任。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铜川中院按期审结政策性破产案件10件,涉及破产财产8.4亿元,破产债权25.2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914人,未发生破产企业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上访事件,实现了“无震荡”破产,有力地推动了国有企业改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依法审理案件,巩固改革成果。对国有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积极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根据证据说明案件事实,促使双方和解,监督义务人履行义务,及时为国有企业挽回损失。对国有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件,如原告所诉属实,努力做好调解工作,促使互谅互让解决纠纷,将国有企业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原告将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已改制的企业作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件,查明事实,对并非逃避债务,而是依法改制,改制后的企业不应承担责任的,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改制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巩固改制成果。如铜川市王益区黄堡农村信用社诉铜川市防爆电机厂、铜川市电瓷厂、铜川电瓷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查明本案债务人是防爆电机厂,铜川电瓷有限公司属改制企业,依法不应对原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法院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判决驳回了信用社对铜川电瓷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2008年,法院为2件国有企业作为原告的一审案件免交受理费5万余元。通过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案件,为企业减少损失2000余万元。
四、审判执行兼顾,促进国企发展。近几年来,涉及国有企业的执行案件,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是被执行人。铜川中院在执行国有企业案件中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主要采取促进执行和解的办法,以闲置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抵偿债务,或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盘活企业资产,减轻企业债务压力,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对于没有生存能力、政府主管部门有意改制的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中积极与国资委、主管部门等部门协调,慎重评估、处置企业资产,妥善安置职工,促使企业改制、案件得以执行。如在陕西龙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铜川市外贸加工厂借款纠纷一案的执行中,因外贸加工厂停产多年,生产经营难以恢复,市国资委意欲对该企业进行改制。法院通过与各方磋商,对已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抵偿了原告部分债务,原告另拿出资金妥善安置了职工,该企业顺利改制。
四、开展“五进”活动,服务企业管理。2008年以来,铜川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了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在该项活动中,铜川中院由杨纪禄副院长带队,多次深入国有企业,详细了解生产经营状况、职工生活情况和存在困难,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深入企业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现场答疑解惑,进行指导。如陕西煤炭建设公司管件设备厂的两件案件败诉后,应该厂邀请,市中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到管件厂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结合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有关规定,详细分析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指出了有关注意事项。事后,该厂管理人员普遍反映受益匪浅。铜川中院通过类似活动拓宽了对国有企业的服务领域,贴近了企业,贴近了实际,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