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中院多措并举推动假释人员社会教育与管理

15.05.2015  17:30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进一步落实对假释人员的教育管理,实现法院回访考察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对接,把假释后罪犯的改造工作落到实处,铜川中院审判监督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健全回访工作机制,成立回访工作小组,通过实地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有力地推进假释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2014年,铜川中院共裁定51名罪犯假释,这些人员走进社会改造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矫正工作做的如何,为了全面了解情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铜川中院审监庭从健全回访工作机制抓起,完善制度,成立以法院审监庭法官为主的回访工作小组,决定对假释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自元月份开始,法官们及时与西安市高陵区榆楚司法所、咸阳市三原县渠岸司法所等社区矫正机构取得联系,成立以法院审监庭法官为主的回访工作小组,对假释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在5月初又与西安、咸阳两市所辖社区联系,对在此接受矫正的5名假释罪犯进行了回访考察。在回访工作,法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面对面谈话的形式,全面考察了假释罪犯的工作、生活、遵纪守法及思想动态情况,并逐人建立了回访档案。回访考察结束后,铜川中院法官又与刑罚执行、驻监检察、社区矫正等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加强假释矫正工作、规范假释回访工作程序、完善假释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接机制进行座谈,商定建立定期回访机制,共同做好假释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减少假释人员再犯罪率,保障矫正工作的工作主体、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工作内容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对接。铜川中院还对一名在西安市雁塔区丈八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假释罪犯进行回访和实地考察中,发现该犯假释后仍不思悔改,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最终依法作出了对该犯的撤销假释裁定。

        目前该院回访工作小组已回访15人次,通过建立健全假释回访制度,不仅增强了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横向协作,也有效促进了假释罪犯认罪服法、回归社会,实现了假释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