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全面推行企业收费登记簿制度

04.06.2015  08:08
 

  2014年9月,铜川市建立了《企业收费登记簿》制度,率先在全市60家规模企业和40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改善投资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护企业利益,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决定从今年6月起,将《企业收费登记簿》制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单位。

  凡向企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列入政府管理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各类收费,即:市、县(区)政府及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企业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的各类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审查报告、证明等前置服务;各类管理费、附加费、配套费、统筹费、补偿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均应实行收费登记。

  《企业收费登记簿》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印制,各级工信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免费发放、企业持有。6月底前,将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企业收费登记簿》发放到全市规上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单位。收费单位向企业收费时,出示有效收费文件,并按规定项目及标准、收费范围进行收费,逐项如实在《企业收费登记簿》上登记、签章,并开具财税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缴费企业对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对不履行收费登记手续而收费的,或目录清单以外的收费,企业可拒付,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每年12月份企业应将《企业收费登记簿》及有关情况、意见建议返回同级工信部门,重新领取新的《企业收费登记簿》。各级价格、工信部门对企业收费登记簿制度实行月检查制,及时跟踪调查收费执行情况,确保登记簿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对收回《登记簿》的核查和审验,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建立价格投诉快速查处机制,对举报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反馈结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