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加强社区协商 推进基层自治

20.03.2016  10:07
 

  为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进一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近日,铜川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加强全市城乡协商工作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将推动铜川市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机制,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际的民主权利。

  《意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铜川实际,明确了城乡社区协商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意见》明确了建立协商机构、明确协商内容、确定协商主体、拓展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运用协商成果等六项工作任务。要求在村(社区)成立以“两委”成员为主的议事协商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协商目录;建立健全以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单位等为主要成员的协商主体;积极开展以村(居)民议事协商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听证会、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的协商会议;严格按照听取和征求意见、研究协商议题、确定工作方案、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及参与主体、发布公告、召开会议、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社区协商;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协商成果落地。

  《意见》将城乡社区协商按照动员部署、全面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进行。要制定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抓点带面,典型广泛,推广经验,确保城乡社区协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确保到2016年12月底前,在全市城乡社区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明显的社区协商新局面。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