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大召开《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颁布实施大会
6月2日上午,《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颁布实施大会隆重召开。会议对《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颁布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宣传和动员部署。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袁丁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迎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亚光出席了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严维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民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饶选民主持。
会议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条例》的公告,现场向相关部门和区县人大赠送了《条例》读本。会议还对《条例》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政府法制办、城市管理局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表态发言。严维佳围绕《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颁布实施,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完成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了要求。张耀民站在立法工作全局的高度,就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对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高立法质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是铜川市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市第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于2016年2月20日通过,3月2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5月1日铜川市人大常委会公告施行。《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是铜川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总章程,是一部“管立法的法”。《铜川市地方立法条例》的颁布施行和地方立法工作的启动被列入《铜川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条例》颁布实施大会的召开,标志着铜川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启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为推进法治铜川建设、为加快“四个铜川”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铜川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立法协作和立法协商工作的单位、组织,区县人大常委会、政府负责同志及其法工委、法制办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韩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