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出台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30.05.2016 11:16
本文来源: 财政厅
为规范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的分配、发放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运行,近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了《铜川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共分六章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社会救助资金的范围、筹集渠道、分配与管理、发放形式、监督检查。
社会救助资金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通过中省补助、市县配套、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赠等渠道进行筹集,根据城乡困难群众数量、区县财政困难程度、区县财政努力程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进行分配,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与旧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降低了城市低保市、县的配套比例,即由过去上年可用财办的2%、1%降低为0.65%、0.4%,解决了城市低保资金大量结余与市、县高额配套的矛盾。同时,改变了过去单项资金配套办法,市、县可分别按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35%、0.6%安排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具体额度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统筹分配,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本文来源: 财政厅
30.05.201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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