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加强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15.04.2016  07:44
 

  铜川市出台《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十项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教育融入一日生活,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安全防护检查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传染病防控及幼儿用药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防演练。

  二是规范校车管理。坚持幼儿就近入园原则,入园幼儿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严格遵守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校车必须使用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校车不得跨区县运营。

  三是加强卫生保健管理。建立卫生消毒、晨检、午检制度和病儿隔离制度。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配备符合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每周向家长公示幼儿食谱,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采购索票索证和食品留样。

  四是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操作材料和幼儿读物。不得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一旦发现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将被降级降类。

  五是规范教材管理。综合组织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各领域的教育内容,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为由,随意设置课程,加重幼儿学习负担。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任何幼儿园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材料。

  六是狠抓常规管理。建立教研制度和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及家长开放日制度。严格按照《铜川市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行为细则(试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

  七是严格控制班额。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每班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每班最多不得超过标准班额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人数酌减。

  八是强化师资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标准》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园长应有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上岗证的保教人员,限期取得任职资格或逐步解聘。教育部门和幼儿园要建立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多渠道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九是严格执行收费制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幼儿膳食费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

  十是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幼儿园级别有效期为3年。对已满3年的市级示范幼儿园由市教育局组织复验,对已满3年的一、二、三类幼儿园由区县教育部门组织复验。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降级或摘牌。低于三类幼儿园标准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办园许可证。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