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启动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
09.01.2016 14:5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铜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分公司为承办单位。从2016年1月1日起,铜川市全面启动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助工作,保障对象为铜川市全额缴费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大病保险费用按照参合人员每人年29.12元,从各区县新农合基金中提取。2016年铜川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万元,参合群众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年度内累计达到1万元以上部分,起付大病医疗保险,对实际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补偿比例为:1万元至5万元(含)补偿50%;5万元至10万元(含)补偿60%;10万元至15万元补偿75%;15万元以上补偿85%,纳入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提高大病保险制度托底保障的精准性。年度个人累计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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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6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