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国家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0.03.2015  22:57

    2015年2月2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铜川市国家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铜川市国税局一直高度重视并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14年,铜川市国税局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年初,紧密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制定了详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在新一届党组成立后,更是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

通过户外公益广告、LED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24字的基本内容。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讲座和“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定期举办“道德讲堂”,深入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向省局和市文明办推荐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本系统积极推行“善行义举榜”,涌现出孙玉良、李海军等一批先进典型。在社区注册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向灾区捐款、捐助铜川市耀州区阿子小学困难学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做好帮扶共建工作,五年内投入30余万元帮扶铜川市耀州区小丘疹寺坡村。加强文化建设,举办职工运动会,开展读书征文和“中国梦陕西梦 我的梦”主题演讲。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每周一集体学习,重点学习政治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等内容,提升了干部队伍素质和单位文明素质。进一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成立兴趣活动小组,定期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价值引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下一步,铜川市国税局将继续按照中省市相关要求,深入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进全国文明单位常态化创建工作,把文明创建与局各项重点工作充分结合、共同推进,为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