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基建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

06.05.2015  08:55
 

  为深化财政改革,根据《铜川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铜川市市本级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川市撤销各预算单位基本建设资金账户,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往来专户”。目前,市本级现有的18个单独设立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账户的单位,已转入“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往来专户”资金1.64亿元,账户核销工作正在办理中。

  “市级基本建设资金往来专户”实行统一管理,分账核算,资金使用权限、财务管理权限和会计核算权限不变,现有资金审批流程基本不变,项目单位仍是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主体。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后,除涉密部门外,各部门不得再开设基本建设资金账户。通过将基本建设资金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使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便于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综合掌握基本建设资金情况,有利于财政资金统筹调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