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强化对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监管
05.02.2015 09:2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消除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带来的隐患,近日,铜川市重点在三个方面强化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驻店药师的管理,严格处方审核。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必须在岗,严格处方审核、签字后调配销售,如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二是加强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严格凭处方按规定数量进行销售。对于确不能留存处方的情况,可以在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指导下,凭病历上的医嘱登记销售,并填写“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表”。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和惩处力度。对未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注射剂、抗菌素、抗病毒药等未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截至目前,铜川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8家,已对8家企业责令改正,对2家企业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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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2015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