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24.07.2015 09:5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7月22日,铜川市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计划于2015年完成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镇化水平达到70%以上,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
此次改革,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和条件,在市建制镇和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租借、寄住);有合法产权住所;有合法稳定就业之一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本市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后,可以落入城镇集体户,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入原迁出地。农村居民因婚可根据本人意愿迁转户口。
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是否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依据,户口登记不作为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据,户口迁移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现阶段,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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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7.201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