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12.12.2014  13:25
 

  今年,铜川市财政局按照省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积极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规范和推进铜川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向多领域拓展。

  近年来,市财政局全力支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相继在“公共服务演出、居家养老服务、公共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等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结合实际,市财政局草拟了铜川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近日,《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5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于11月8日正式印发执行。

  《实施意见》规定了铜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分为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中介技术服务事项、其他公共服务事项5大类279项。《实施意见》的印发将为铜川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推动铜川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让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丰富、优质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