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16.07.2015  10:16
 

  为提高铜川市村(居)民自治水平,推动依法治市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在基层的落实。近日,铜川市下发《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通知》,对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了规范完善。

  制定村规民约的原则是:不得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必须坚持民主原则,由村(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便于执行。

  制定村规民约的内容有: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移风易俗、树立新风正气、公共道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突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特色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一村(社区)一约,易记、易懂、易行。

  制定村规民约的程序是:第一步,由各村(社区)拟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步,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乡贤人士、离退休干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并组织讨论,修改后形成初稿。第三步,提交村(社区)“两委”会商议,监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草案,报乡镇(街道)进行合法性审查。第四步,审查通过后,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对草案进行讨论、表决。第五步,表决通过后,报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对审查合格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出具准予备案通知书,保证其合法性和规范性;各村(社区)将备案后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村(社区)公示栏及各小组(小区)张榜公布,并以各种有效形式告知本村(社区)居民群众遵照执行。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