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环保公安共联手 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07.11.2016  18:39

      11月2日,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巡查,途中发现原西川矿矸石场治理项目复垦土地被擅自开挖矸石,现场有2辆拉煤车、1辆铲车、筛煤筛正在作业,经询问现场作业人员,称不明情况。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现场制止,要求停止一切作业活动。

      11月3日,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联合铜川市环境监察支队、耀州区庙湾镇政府、耀州区庙湾镇陈家山派出所、庙湾镇玉门村村委会对该事件进行执法调查,经现场核实取证,当事人为玉门村村民焦晓忠,其在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挖矸石,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对矸石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恢复原状,并下发《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约见通知书》(铜水环约字[2016]15号),责令当事人11月4日到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接受调查处理。

      11月4日,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铜川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铜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同对当事人焦晓忠进行了约谈,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向其下达了《铜川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铜环责通(2016)第22号),限其2016年11月13日前恢复矸石场原状,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执法人员将督促当事人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维护周边环境质量。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铜川市水源区环境保护管理站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在现场调查期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支队给予全力配合,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提前介入并积极协调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共同协助调查,开启了环保公安办理环境违法案件的新机制。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