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6起企业欠薪被移送公安机关

30.12.2014  14:04

  昨日上午,记者从铜川市人社局了解到,该市6家用人单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被移送到当地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自12月15日,铜川市政府召开化解农民工上访讨薪问题专题会议后,市人社局、公安局、住建局等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2月22日,当地政府曝光了9家欠薪用人单位,其中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陕西欧赛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油页岩项目做基础建设,因工程款被拖欠,该公司拖欠710名农民工工资1300万元,该公司也不积极协调支付,后经宜君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该案已被移交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目前9家公司中,已有2家基本完成清欠工作,还有的欠薪的用人单位正积极筹措资金解决问题。然而,仍有6家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共涉及768名农民工,1300余万元工资。

  为了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铜川市各级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276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将6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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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