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水青山 优化金山银山——秦岭北麓全面整治违法采矿工作纪实
西安日报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在蓝田县秦岭深处,有一条静谧幽深的山谷,名叫辋川。这里水波含翠,山林相映,唐代大诗人王维的《山居秋暝》描述的便是这里的山水景观。
从古至今,秦岭都是华夏民族赖以生存的父亲山,但一度时期,这座大山被无序开采破坏得满目疮痍。如何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好这块宝地,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做法。在全面整治秦岭北麓违法采矿工作中,西安坚持了绿色发展之路,在适度保障市场需求且满足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控制采矿权的数量,有序退出全部探矿权,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守护绿水青山,优化金山银山,在“双赢”中促进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
全面叫停秦岭北麓违法采矿
实现探矿权有序退出
2015年4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的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方案出台,全面叫停违法采矿行为,拉开了西安对分布于秦岭北麓大小矿山大刀阔斧的整治序幕。数据显示,经过近10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秦岭北麓矿权数量由2004年之前的106个矿权,已经减少到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户县、周至县现有61个矿业权,采矿权数量较2004年减少63%。其中,灞桥区、临潼区、长安区已无矿权设置。蓝田县有10个探矿权、24个采矿权,户县有5个探矿权、9个采矿权,周至县有6个探矿权、7个采矿权。
各区县对所有已经关闭的采矿点进行全面复查,对河道非法采砂、毁田挖砂行为进行打击,对矿山停产整顿并逐个审核开采手续,对采矿证到期、资源枯竭的矿山实施关闭,拆除厂房和设备,对到期矿业权不再设立新的矿业权。
“对矿山的整治绝不打折扣,我们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一定要把资源开采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资源,一切矿产开采必须把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作为落脚点。”市国土局矿管处处长郑世骅表示,我市以矿权数量逐步减少、有序退出为目标,严格执行《西安市矿产资源规划(2006年—2020年)》,建立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开采、绿色发展、严格监管的长效机制。全市矿山数量只减不增,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沿山面坡及交通干道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矿山开采活动,以彻底改善秦岭北麓生态环境面貌。
蓝田县22家矿山企业停业整顿
近日,记者来到秦岭北麓蓝田段了解矿山整治情况。在蓝田县小寨乡黑岩沟村的天盛石料厂旧址,依稀能够看到废弃的厂区面貌,植被逐渐恢复,就连曾经被开辟的小路也已经找不见了。“近几年蓝田县对违法采矿的整治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的时候有好几个矿只办了证,还没开始生产就因为秦岭生态保护工程的实施不让开采。还有些选矿的,当时开了小部分,后来政策不允许开采,现在两三年了,路也没了,植被自然生长覆盖开采点,人已经到不了现场。”蓝田县秦岭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蓝田县秦岭办介绍,近年来他们组织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铁锤治理联合执法工作20余次,对华建管桩第二石料厂、灞源恒盛砂场等大型石料厂30余家进行了拆除,2015年底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铁锤治理联合执法活动,彻底拆除秦岭北麓砂场77家,正在督促逐步复耕。与市城管执法局秦岭分局组织联合执法30余次,制止乱采乱挖等破坏60余处。成立秦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分片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行为。
秦岭北麓蓝田段生态保护区域东西长约37.5公里,南北宽约44公里,总面积约1237.1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62.8%,境内峪口25个,其中峪内流域面积在5平方公里以上的峪口17个。有非煤矿山企业24家。
针对矿山整治,2014年至今,蓝田县集中对全县24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整治,采取断电、停供炸药等措施使所有手续不全的矿山企业停产整顿,矿区道路封闭、工程机械和人员全部撤离,张贴停工通知。为确保整治到位,抽调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成立了四个联合执法巡查组,对全县所有矿山企业开展不间断巡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依靠和发动秦岭北麓蓝田段当地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整治工作,对非法采石、开矿等破坏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管监督。
“截至目前,24家非煤矿山企业中,除西安蓝田尧柏水泥有限公司、中核蓝田铀业公司2家证照齐全企业正常生产外,其余22家企业已全部停产整顿。”蓝田县秦岭办有关负责人说。
投入25亿元对秦岭北麓实施生态修复
西安不断加大对秦岭北麓生态治理的复查力度,在拆除和没收秦岭北麓违法建筑的同时,对当地矿山违法采矿行为进行全面叫停,并投入25亿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完成造林2.13万亩,实施移民搬迁5.2万人。
郑世骅说,在矿山整治中,对确定保留的矿山或通过整合设立的矿山,要求按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开采,必须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和“边开采、边治理”要求,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矿过程中和结束后,及时进行环境和生态功能恢复治理。由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而确定关闭的矿山,将采取类似征收土地补偿的方式,在评估的基础上,以政府回赎、适当补偿、引导矿山企业转变经营方向或投资入股其他产业等形式,对矿企进行合理补偿,使矿业权人主动退出现有矿山。
对采矿权人已经灭失的矿山环境治理,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方式。将废弃矿山环境治理纳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同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实施生态恢复治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环境治理。政府对积极完成整治任务的区县政府予以奖励,每退出1个探矿权或采矿权,从市秦岭生态保护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整合后设置的采矿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协议出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指定受让人或以不正当理由干预采矿权出让工作。
2016年,我市将继续对现有41个矿权加大关闭力度,再减少17个矿权。通过整合,在蓝田、户县、周至合理布局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石料基地,提高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水平,妥善解决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未来,可选择一些生产条件和设备比较好的绿色大型矿山,作为原料基地,以满足全市建筑石料的需求。加快砖瓦黏土矿的整合,通过建设现代化、自动化生产线,形成规模化生产,不仅可以更好地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同时也可以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西安一些地方已经在探索将秦岭矿产资源开采纳入规模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户县人民政府2011年通过统一规划、公开拍卖,引入陕西瑞德宝尔投资有限公司在秦岭黄柏峪建设大型绿色矿山。该矿山总投资4.2亿元,采用先进生产方式和环保技术措施,将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建筑用砂石生产基地。
随着秦岭北麓矿山专项整治的持续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西安秦岭北麓矿山面貌必将有大的改观,实现全市矿山数量和矿区面积“双减”、矿山产出效益和生态恢复面积“双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