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公务接待更加规范

22.09.2014  17:3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打造节约型机关,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该《办法》从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陪同规格、经费结算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由院纪检部门对公务接待活动依法依纪进行监督,对接待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处理。《办法》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提高了公务接待工作水平。

(作者: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刘小红  马晓娟    编辑:肖自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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