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述

31.12.2014  02:08

如今,当你走进镇安县委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橱窗公示的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流程、责任清单和进展情况,这是该县落实“两个责任”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镇安县高点站位,一线推动,勇于担当,勇敢破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让“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的任务谁落实”的责任格局更加明确,覆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已见成效。

三位一体”开方子

思路决定出路。如何真正把“两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是镇安县委一班人一直思考的重大命题。

省市“两个责任”《意见》下发后,县委及时出台了《实施细则》,厘清了责任分工,探索出了“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形成了“抓住县、镇、村三级组织,抓牢 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班子集体三类主体,抓好责任分解、责任履行、责任追究三个步骤”的工作机制,并同步制定了考核办法。

工作机制明确了落 实党委主体责任须达到“三个六”,即书记(局长)必须达到主责意识、用人导向、教育防范、监督检查、执纪保障、示范带动“六个强化”;班子成员须达到履行 “一岗双责”、执行人事纪律、搞好检查考核、执行八项规定、支持纪监工作、当好廉政表率“六个自觉”;班子集体须努力实现工作部署扎实有效、选人用人风清 气正、权力运行遵章守制、正风肃纪效果明显、执纪保障力度加大、以身作则形象良好“六个目标”。

机制明确了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须达到“三个 四”,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须强化监督意识、强化执纪责任、强化问责效果、强化自身建设;班子成员须自觉履行监督责任、自觉行使问责职能、自觉抓好案 件查办、自觉提升执纪能力;班子集体须努力实现保障政令畅通、依纪惩处腐败、促进权力制约、打造反腐铁军“四个目标”。

工作机制还把责任追究作为重要手段,严格实行一案三查、一责三问、一情三处。通过明晰思路、厘清责任,让各级责任主体明白了“该干什么,该怎么干,该负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