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一市场叫卖二级保护动物 记者投诉遭踢皮球
春节临近,镇巴县一些“野味市场”也悄悄热闹起来。记者探访发现,部分农贸市场不仅存在超范围、超数量销售野生动物的情况,甚至还有红腹锦鸡等禁止捕售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当街叫卖。
店家售卖麂子肉“保证野生”
1月29日下午,记者来到了镇巴县城最大的农贸市场——兴隆街农贸市场。在市场内专门销售腊肉的一排门面前,10余家店门前和路中间的摊位上,到处都摆放着野兔、野猪、野鸡等制成的各种腊肉。
“这是麂子做成的腊肉,80元一斤。”一店铺老板指着一堆风干的腊肉说,“山上的野味,是农村的猎户下套子套住的,保证都是野生的,是乡下小贩收购后送来的。”
记者在市场内走了一圈发现,光销售麂子的商贩就有三四家,而商贩们并未觉得有何不妥。“这个让卖不?敢买不?”记者问。“敢买啊,这镇巴整条街都是,都在卖,你怕啥?”一商户答道。而记者了解到,野生麂子是陕西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非法捕猎。
在另一家店门口,女老板热情招呼,“除了这些麂子腊肉,还有刚从山上打回来的新鲜麂子肉。”女店主说,“45元一斤,买一个回去尝尝嘛。”记者跟随其进入店内,只见冰柜内有四五只已宰杀好的麂子。
刚出该店不远,在路中间摆摊的一名商贩正在叫卖“锦鸡”,150元一只。记者要求男子将筐子打开后,拍了照片和视频,现场发送给省观鸟协会理事林向荣辨认。“这是红腹锦鸡雄鸟,也叫锦鸡,是国家二级保护鸟类。”林向荣说,红腹锦鸡是我国独有的珍稀物种,野生红腹锦鸡是禁止捕售的保护动物。
记者投诉 多部门互相推诿
下午1时30分许,记者拨打了警方提供的森林公安的报警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直到下午2时05分,记者终于拨通,接警人员说:“刚上班,我们领导没来,来了以后我把情况给领导汇报一下。”“现在是上班时间啊,还没来?”对于记者的质询,该接警人员回复:“我电话给他汇报一下。”
在等待森林公安回电话时,记者来到了当地食药监部门反映情况。“像这种野生动物呢,就是林业部门在管理。”镇巴县泾阳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说。
直到当日下午2时30分,记者并未等到森林公安部门的处警,而是两名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并表示“这件事不归林业部门管”。
“按法律规定,不由我们监管。”镇巴县野保站副站长肖轶才说。
商户拿过期6年手续糊弄检查
在记者的要求下,两名野保站工作人员还是对市场内的商户进行了检查,此时销售红腹锦鸡的男子已不见踪影。野保站工作人员对部分销售麂子的商铺进行了检查。
“经营者需持有野生动物经营证。没有任何证件驯养和贩卖都是非法的。”野保站工作人员说。而在一家店铺内,老板拿出的《陕西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上,经营种类只包括“野猪、竹鼠、野鸡”等一般野生动物,并不包括麂子。在另外一家商铺,店老板出示的许可证上,有效日期为“2010年2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已过期6年。
“麂子是可以卖的,但是必须要市一级批准。”肖轶才说,并拿出县上经过审批可以销售野生动物的商家申请表,在众多商家的申请表中,只有一家可以销售麂子,年销售量定为十只。现场检查发现,市场上销售的麂子数量远超这一数字,“有些商户涉嫌超范围、超数量销售。”肖轶才说。
“那咱不管吗?”记者问。“国家有明文规定,这个市场以内的监管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管。”肖轶才说。
随后,记者来到了镇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负责人表示,对于市场内卖麂子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将加强管理。
1月30日,记者从镇巴县森林公安部门了解到,他们已对销售麂子制品的商家进行了清理整治,并将追查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来源。记者 周金柱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