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人大常委会把促进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努力让人大代表动起来、履职活起来、成效好起来,使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该县人大加强代表小组、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建设,巩固“八有”和“十上墙”,完善“两册两卡两薄”,为代表学习调研、参政议政、联系选民提供有效保障。出台《关于镇(街道办事处)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大主席到兄弟县区参观学习。结合学到的先进经验,对辖区规范化建设和“人大代表之家”进行全面提档升级,从而使辖区人大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该县人大出台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的若干意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办法、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和人大代表守则,促进了代表履职能力的提升和主体作用的发挥。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设立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常委会向农民代表每人每年发放300元活动经费,补助他们深入农户联系群众的交通、误工支出。建立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结合会议议题邀请不同行业的县人大代表列席,认真听取采纳基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荐代表参加民主测评、行风评议等社会监督活动,让代表多渠道知情知政、议政督政。
县人大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为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县政府和部分承办单位的联系,对重点建议实行现场督办。每年年初对代表建议进行分类,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的建议列为重点,年中由常委会领导带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所提建议的领衔代表、附议代表,到现场进行督办。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共现场督办建议20余件,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一批问题,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好事。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回访,准确掌握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情况,2014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分别到21各镇,对42名人大代表进行了回访,共召开座谈会5次,共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发出和收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求意见表120份,并通过跟踪调查、组织代表检查、视察、听取审议县政府办理情况报告等形式,严把办案质量,督促问题落实,保证代表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完毕。
(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