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多举措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18.08.2015  16:31

今年以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涉案财物的管理和监督。

涉案财物实行“三专”。即每一案所涉案款须及时存入相关专用账户中,由专门的财务人员对涉案款建立专账。

涉案财物实行“三账”。即所有进入专户的案款都必须建立相应的个账、明细账、总账。

涉案财物必须符合“两标准”。即账册与凭证相符,账册与案款相符。

涉案财物符合“一规范”。即涉案款必须进出有据,有开出的正规票据,收付手续完备。

(作者: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胡安芬 编辑:胡安辉)

白河:通过“省AAA级档案室”认证
近日,安康市档案局局长魏顺奇等一行8人,检察
紫阳:“三个强化”夯实工作责任
近日,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