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推行保障性租赁住房 居民喜得实惠

04.12.2014  08:52
  本网讯 张华梅是镇巴县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后直接受益群众之一。“我住上新房子(廉租房)很高兴,但是心里不踏实,因为我们两口子即将退休,退休后拿社保工资,这样就不是低保户,到时会不会让我们搬出去?”2013年5月记者在镇巴县采访时下岗职工张华梅向该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表达自己的担忧。   时隔一年半,记者再次来到大巴山深处的镇巴县,见到张华梅,她依旧爽朗健谈,“国家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不断调整政策,真真正正的让我们老百姓受益,现在租金涨了我退休了工资涨了,还住在原来保障房里,没有了搬来搬去的忧虑,这是最高兴的事儿。”   其实,早在2012年镇巴县在廉租房年审工程中,就发现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属低收入家庭,以实物配租廉租住房,但由于这部分职工临近退休,退休后将领取社保工资,届时家庭收入将会超出低收入标准。根据当时政策规定,这部分家庭应退出廉租住房,但他们经济收入不高,没有固定住房,且大多家庭属老弱病残,退出廉租房后到社会租赁高价房后会迅速返贫强制让他们退房,社会效果不好。   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7月,镇巴出台了《镇巴县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并轨管理办法》,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统一并轨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按照低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20%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租赁价格暂定为6元/平方米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公布一次。建立健全了城镇居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保障对象信息台账,完善住房信息系统,对享受租赁补贴及实物配租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并轨运行后,张华梅现居住在原来的廉租房中,以公租房的标准核定房租,补贴过后,每年比以前多交1200元,解决了没房住的问题。目前,在镇巴类似张华梅一样由受惠于两房并轨政策的已达21户66人次受益。   据了解,2013年底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政府纠风办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陕西省将坚持统筹房源、梯度保障、租补分离、市场定价的原则,有序推进“两房并轨”运行。享受到实物配租的家庭一方面要缴纳房租,一方面可以从政府获得相应的租金补贴,从而实现“租补分离”。今年以来,全省各地积极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并积极落实,对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安瑞)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