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法院公安通力协作 打击“老赖”初现成效

25.11.2014  16:34
        陕西法院网讯    “本以为这些钱都有去无回了,没想到法院给我们讨回了公道,感谢法院!”喜领案款的4名申请人向镇巴法院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近日,镇巴法院通过与汉中市、惠州市公安机关协力配合,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四起执行案件全部实体执结。

        2013年9月,镇巴人王正峰与4申请人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合同,后因其违约,4申请人先后诉至镇巴法院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返还服务费,经法院调解,其承诺向4人偿付违约金等计5.52万元。调解书生效后,王正峰销声匿迹,4名申请人向镇巴法院申请执行,但其在镇巴并无财产。户籍查询显示,王正峰已通过“购房落户”形式迁往广东惠州,经委托惠州当地法院调查,亦未发现其财产线索。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体现法律尊严和权威,该院将王正峰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报请纳入公安协查范围。11月10日,接市公安局通知,在广东省惠州市发现王正峰的踪迹,该院执行干警立即赶赴1800公里外的惠州,摸排核实了具体住址,在当地公安的积极配合下,将夜幕中归来的王正峰擒获并予以司法拘留。王正峰坦言其购买机票时被告知上了“黑名单”,但还是抱有侥幸心理,没成想最终还是被执行干警和当地公安逮个正着。最终,被执行人王正峰主动与4申请人沟通,履行义务并取得4人谅解后,四案顺利执结。

        法官寄语:“老赖”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失信者寡助,守信者多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巧妙地伪装也无法规避应尽的义务,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