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长安区一饭店停车起冲突 捅伤收费员获缓刑

31.05.2016  13:16

  本报讯(记者谢斌)因停车收费与收费员起冲突后,一名女子用水果刀捅伤收费员,这名女子因一时冲动被判缓刑。

  2014年8月的一天,小江在长安区一家饭店门口停车场取车时,因停车费与收费员杨某发生了口角,随后两人发展为肢体冲突。小江觉得自己吃了亏,便跑到旁边朋友开的摄影店里,拿了一把水果刀返回停车场,再次和收费员杨某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杨某被水果刀捅伤左侧腰部,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事后,小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起诉到长安区法院。

  在庭审中,小江追悔莫及,表示不该失去理智持械伤人。后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小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近日,长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小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一次小纠纷竟付出沉重的代价。办案法官寄语广大市民尤其是年轻人,面对矛盾纠纷,一定要冷静理性处理,切勿因一时冲动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以致悔恨终生。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