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多措并举安排部署秋季禁烧工作

25.09.2014  17:05


9月25日,长安区政府组织环保、农业、公安等21个部门22个街办150名领导干部召开“长安区2014年三秋暨禁烧工作会”。会上,环保长安分局局长何利民同志对全区秋季禁烧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一是周密部署,强化宣传和组织领导。各街办、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禁烧形势,结合区域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制定禁烧方案,强化落实措施,将秸秆禁烧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辖区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尤其要重视宣传引导,每个街办悬挂宣传标语不少于20条,宣传车辆不少于5辆,每日不间断各村巡回宣传,宣传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做到宣传进村、进户、进地,使秸秆禁烧真正成为农村群众的自觉行为。要加大禁烧宣传点设立范围,除主要交通干线设立禁烧检查点及宣传点外,一些远离交通要道、村镇的偏远地方,也应设立宣传及禁烧检查点,确保每个农户、每个村民知晓禁烧的规定和要求。

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也要积极配合,每天定期播放禁烧《通告》等政策法规,对发现的火点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宣扬禁烧先进典型,通过全方位、多手段的宣传方式,真正真实现禁烧工作家喻户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政府禁令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各街办是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街办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要及时召开动员会,将秸秆禁烧任务落实到街办、村、组每个干部身上,实现街办领导包片、街办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的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防死守,不留盲区,每个农户、每个田块都要有监管责任人。各街办要结合实际情况,组建足够的巡查队伍,建立完善的禁烧观察点,组建专业灭火队,发现焚烧隐患及时消除,对市、区检查组通知的焚烧现象要及时进行灭火和复耕,消除焚烧痕迹。

三是协调配合,积极消除各种不利因素。秸秆禁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各街办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街办及时将群众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的秸秆清理出来,集中堆放,集中管理,做到综合利用;市容、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市政保洁员的管理,杜绝出现焚烧垃圾、落叶、枯草等现象,坚决杜绝因焚烧垃圾、落叶等引燃路边的秸秆;加强各街道之间界线地块的禁烧力度,要派专人值守。对责任区不是很明确的地方出现火点的,谁先发现,必须先行扑灭,避免造成大面积焚烧。否则,被检查组发现的,火点均分。

四是严格检查,有火必究。禁烧期间,区治污减霾办公室成立秸秆禁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环保长安分局、区治污减霾办工作人员成立6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负责3-4个街办,实行分局领导带队,各组包街办的分片包干责任制。充分发挥全区建立的“3级4区22单元643格”环境监管网络的作用,发挥遥感监测的先进技术支撑作用,对焚烧现象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检查组对于着火点的认定将严格执行市政府制定的新标准,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并做好检查记录及影像记录,凡认定的着火点,必记录在案,并每日定时向区政府通报检查情况。

五是严厉打击,严格追责。秸秆禁烧检查工作必须坚持打早、打小,要从开始就形成高压态势,发现焚烧行为的,不管焚烧火点多大,一律交由公安派出所处罚。同时,街办必须追究地块看管责任人。

今秋的禁烧工作将作为各街办治污减霾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着火点多,行动疲沓,处置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街办,取消其年度治污减霾突出成效奖评选资格,并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签发人:李恒伍                           信息员: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