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法院:庭审进高校 寓教于审效果佳

07.06.2016  20:22
        陕西法院网讯    6月2日下午,长安法院在西北政法大学欧陆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原告张某与被告西安沣东第一学校、刘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来自该校以及西安外院、西安理工大学的200余名师生参与了庭审旁听活动。

        本案张某与刘某系西安沣东第一学校的二年级学生,张某在旗杆台阶上往下跳时,刘某在后面拉一把,导致张某右小腿骨折,花去医疗费将近50000元,评定为九级伤残。为了达到以案说法的目的,长安法院精心准备,积极安排了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

        庭审过程紧张而有序,条理清楚,层次清晰,师生们也听的明明白白。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纪胜利就教育机构责任案件的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归责原则以及该类案件与普通人身损害案件的区别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就师生们感兴趣的话题进行了交流,同学们表示通过参与旁听,获得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通过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促进了法院审判实务与高校理论优势的有机结合,为进一步探索建立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互动积累了良好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