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男子强奸相亲对象获刑四年 冲动是魔鬼

19.05.2015  13:21

原本抱着美好的憧憬去相亲,却被相亲对象殴打、强奸。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去 年10月的一天,吴某经媒人介绍与女孩李某相亲见面,两人见面后边一起乘车到西安市长安区某村的一家饭馆吃饭,交谈中两人互相感觉不错。饭后,由于李某手 机没电要充电,吴某便将李某带到了饭馆附近的家中,并将李某的手机放到其爷爷的房间充电,随后两人便在吴某的卧室聊天。

随着天色渐晚, 李某提出要拿回手机回家,而吴某却以其爷爷已休息无法取回为由,让李某留宿,遭到李某拒绝。两人因此发生不快,李某想要强行离开。见此,吴某恼羞成怒对李 某进行殴打,还提出要与李某发生性关系。李某不同意,并冲出卧室准备离开,但很快被吴某追回并再次进行殴打。李某被打后不敢反抗,吴某便强行与李某发生性 关系。

李某离开吴家后向警方报警,随后警方将吴某抓获。近日,长安区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吴某已构成强奸罪,根据相关法律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