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男子私藏枪支获刑 驾车回家途中被警方抓获

17.11.2015  09:01

  华商报讯(记者 张成龙)因私藏一支单管猎枪,近日,林某被长安区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林某是长安区人。20年前,他购买了一只“松鼠”牌单管猎枪以及铜弹壳、无烟火药和铅子若干,长期藏匿于其家后山的一处洞穴中。

  今年2月4日,林某持该枪支及自制子弹到某林场打猎。当晚9时许,林某驾车回家途中被警方抓获。后在林某的带领下,警方在其家中查获了部分无烟火药和铅子。

编辑:曹静